遺產繼承訴訟中,遺產繼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遺產繼承訴訟中,遺產繼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遺產繼承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比較繁多,接下來我會給大家進行簡要的分析。 一、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需提供公安機關或醫院出具的證明,如死亡人員銷戶后的人口信息表、醫院的死亡證明;也可是人員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書。 二、被繼承人財產范圍的證明。如房產證、存折、存單、股權、知識產權、股票、基金、公積金、保險金等能夠證明被繼承人的財產范圍的證據材料。 三、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戶口簿、獨生子女證、婚姻關系證明等。 四、親屬關系證明。 五、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由放棄繼承的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 六、被繼承人父母已經死亡的,應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 七、遺囑繼承的,應當提供合法、有效的遺囑。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因遺產范圍、家庭情況復雜多變,不同案件需要提供不同資料,建議大家聘請專業的婚姻家事律師介入案件,指導大家搜集證據從而更好的規避風險并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二、繼承遺產案需要資料和證據有哪些
訴訟案繼承遺產整理資料和證據立案前需要準備相關材料,包括原、被告的個人信息和繼承訴訟的相關證據,如公證遺囑、與被繼承人的關系證明、贈與扶養協議等。撰寫和遞交起訴書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國籍、職業、工作單位等,原告、被告的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和住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三、遺產繼承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辦理遺產繼承公證需以下材料1、繼承人的居民身份證;
2、被繼承人與繼承的身份關系證明;
3、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4、被繼承人的遺產的所有權證明;
5、遺囑原件或者法定繼承的協議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五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
四、繼承公證聲明書需要公證嗎,遺產繼承公證需要什么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公民申請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應當親自到其所在地或行為發生地公證處提出申請,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申請時,應當逐項填寫公證申請表,并提供(一)必須由放棄繼承權的繼承人親自去戶籍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二)申請辦理時需提交一下材料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2、有關所要繼承的遺產的證明,如房產證等。
3、申請人和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
4、放棄遺產繼承權聲明書(須在公證機關公證員面前當場書寫并簽名)。完全取決的當事人的選擇。如果您的情況較為復雜以上就是對問題放棄遺產繼承聲明書需要公證嗎 的解答
五、繼承遺產公證需要什么材料?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你好,根據公證部門的規定,辦理遺產繼承公證需要的材料有1.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證明;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證書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證明;
3.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注銷戶口證明;
4.遺產的所有權證明及財產清單;
5.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如系第二順序法定繼承,則還應提供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
6.法定繼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證明、婚姻狀況證明,以及該法定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
7.法定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除親自到公證機構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經公證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等。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法律問題,聽律網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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