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六年沒領結婚證,分開要辦理離婚證嗎?
一、同居了六年沒有辦理結婚證,分開需要辦理離婚證嗎
一、事實婚姻不受法律保護,無需專門辦理離婚手續。沒有領取結婚證不用走離婚程序,但是涉及到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要協商清楚,因為沒有辦理結婚登記而無法提供結婚證的,根據現在的法律規定,這種情形屬于非法同居,所以,要么選擇領結婚證再離婚,要么直接選擇離開。二、同居期間財產的認定
1、必須為同居期間所取得的財產;
2、依法歸雙方共同共有的財產。
三、同居期間財產的分割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財產應歸該方所有,不參與分割;
2、同居共同購置的財產是雙方共有,按份取得的,可按份分割;
3、有協議的,按協議分割;
4、沒有協議的,一般由雙方均等分割。
根據《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條規定,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條
二、結婚需要離婚證原件嗎有沒有法律規定
不需要。再婚去領結婚證需要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與初婚登記的相同,不需要帶離婚證。辦理結婚登記時男女雙方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三、辦出生證明需要結婚證嗎?
專業分析不需要,申請出生醫學證明提交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或公安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
2、當事人的出生證或戶籍部門出具的當事人父母情況的證明文件;
3、代理人代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的身份證;
4、公證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沒有結婚證原件可以起訴離婚嗎
一、起訴一定要原件,因為開庭時,法官 會要求出示原件;二、結婚證遺失的,請至婚姻登記所在地檔案局開具婚姻登記證明
三、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時,應準備、提供以下法律文書和證據材料
1要求與被告解除婚姻關系的民事起訴狀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
2《結婚證》(或婚姻登記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三份,復印件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
3原告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交給法院;
4被告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交給法院;
5孩子的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三份,復印件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
6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符合離婚必備條件的證據材料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一份;
7其他主張自己訴訟請求成立的證據材料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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