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定密責任人是指什么呢?
一、法定定密責任人是指什么呢
法定定秘密責任人是指法律明確規定作為定密責任人的人員,即機關、單位負責人。
【法律依據】
《國家秘密定密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四條,機關、單位負責人為本機關、本單位的定密責任人,對定密工作負總責。根據工作需要,機關、單位負責人可以指定本機關、本單位其他負責人、內設機構負責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為定密責任人,并明確相應的定密權限。機關、單位指定的定密責任人應當熟悉涉密業務工作,符合在涉密崗位工作的基本條件。
引用法規
[1]《國家秘密定密管理暫行規定》 第十四條
二、定密責任人就是承辦人嗎
不是的,定密責任人包括兩類人員
一是機關、單位的負責人;二是特別指定的人員。
機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定密工作負總責。分管業務工作涉及國家機密的負責人,應當確定為定密責任人。機關、單位負責人一經任命,即是本機關、本單位的定密負責人,不需履行確定程序。
三、定密責任人就是承辦人嗎2023年
不是的,定密責任人包括兩類人員,一是機關、單位的負責人;二是特別指定的人員。機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定密工作負總責。分管業務工作涉及國家機密的負責人,應當確定為定密責任人。機關、單位負責人一經任命,即是本機關、本單位的定密負責人,不需履行確定程序。法律依據《國家秘密定密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四條機關、單位負責人為本機關、本單位的定密責任人,對定密工作負總責。 根據工作需要,機關、單位負責人可以指定本機關、本單位其他負責人、內設機構負責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為定密責任人,并明確相應的定密權限。 機關、單位指定的定密責任人應當熟悉涉密業務工作,符合在涉密崗位工作的基本條件。
引用法規
[1]《國家秘密定密管理暫行規定》 第十四條
四、定密責任人在職權范圍內承擔什么規定是什么
定密責任人需在職權范圍內承擔下列工作負責本機關、本單位的國家秘密的確定、變更和解除。上述工作應當由承辦人提出具體意見,經定密責任人審核批準。
五、法律中非法獲取軍事秘密法定刑事責任是什么
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軍事秘密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軍事秘密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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