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可以擔任出納嗎?
一、公司法人可以是出納嗎?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不一定由董事長擔任。根據《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新公司法規定由公司章程在法定范圍內(即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中)確定代表人的身份,與原公司法由法律直接確認代表人的做法相比,賦予公司更大的自主權,以尊重公司的意思自治。這就是關于公司法人可以是公司副總嗎這個問題的解答。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十三條
二、公司出納是否可以是法人
1、可以。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設立的,有獨立的財產,能夠依自己的名義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并以自己的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組織。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2、法律依據《會計法》
第三十七條 會計機構內部應當建立稽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引用法規
[1]《會計法》 第三十七條
三、公司出納是不是可以是法人
1、公司出納不可以是法人,公司就是法人,是一個組織。公司具有獨立的財產權,以自己的全部財產承擔責任。出納可以成為法定代表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個自然人。
2、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十三條
[2]《公司法》 第十四條
四、公司出納是否可以擔任法定代表人
首先要注意自然人可以擔任的是法定代表人,而不是法人,法人是一種組織,公司就是企業的法人。
公司的出納只要不存在下列情況是可以單位公司法定代表人的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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