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人去世如何起訴要錢?
一、欠錢人死了怎么去起訴要錢
視具體情況而定,具體要看借款人是否有財產可以執行,是否有子女繼承財產。如果還有財產可執行,拿著起訴狀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即可。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二、欠錢人死了要怎么起訴
債務人死亡后的債務承擔主要由債務人的配偶和債務人的法定繼承人來承擔。債權人可以起訴債務人的繼承人來追討債務。我國法律規定,作為債務人的繼承人應當在繼承債務人財產的范圍內承擔債務人的債務。繼承人放棄繼承債務人的財產的,可以不承擔債務人的債務。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三、人死了欠錢不還可以起訴家里人嗎
人死了欠錢不還,如果死者的家人繼承了他的遺產的,或者死者的家人是債務的擔保人的,可以起訴相關的家人,或者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的,在債務人死后可以起訴要求債務人的配偶還錢;其中死者的家人繼承了他的遺產這種情況的,繼承遺產的人僅以繼承的遺產價值為限替死者償還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四、欠錢人死了怎么起訴
1、欠錢人死了,原告起訴時,遺產未分割的,數個繼承人均應列為被告參加訴訟(放棄繼承的除外)。被繼承人死亡之時起到遺產分割前先對被繼承人的債務進行全部清償,如有剩余,繼承人才能進行繼承。
2、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明確表示放棄繼承的,不負擔清償被繼承人所欠的債務,所以不能成為被告。
五、人死了欠錢可以起訴嗎
不可以,但可以起訴遺產繼承人。
第一,如果借款人還有配偶在世,可以直接起訴配偶償還。因為此筆債務屬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一方死亡,另一方應當償還。這屬于民間借貸糾紛。
第二,也可以選擇起訴所有的繼承遺產的繼承人償還借款。但要提供證據證明繼承人繼承了遺產。這樣的案件,屬于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糾紛。
六、起訴別人欠錢不還要起訴費嗎
起訴別人欠錢不還也是要起訴費的,但是起訴后撤訴的話訴訟費減半繳納,不可以全退。欠錢糾紛屬于民事糾紛,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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