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期限是如何確定的?
一、耕地的承包期限具體是多久
1、耕地的承包期限是三十年,具體需要根據土地性質決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耕地,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承包期屆滿后可以再延長三十年。
2、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引用法規
[1]《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條
二、你好,問一下土地承包的承包期限為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條
三、耕地的承包期限是多久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前款規定的承包期屆滿,由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繼續承包。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規定的承包期限屆滿,由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農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規定繼續承包。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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