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欠錢找不到了該怎么辦?哪些法律規定?
一、債務人欠錢找不到了應該怎么辦,有哪些相關規定
債務人欠錢找不到了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對于下落不明的受送達人,人民法院可以進行公告送達,被告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決。
二、找人欠錢,找不到人,怎么辦
1、“欠錢找不到人怎么辦 ?”;找不到人,能找到他的財產也一樣可以強制執行。
2、對方已經是成年人,他家人沒有為他償還債務的義務了,你只能向他本人要錢。
3、“我根本找不到,怎么辦”如果實在找不到他本人、也找不到他的財產,你也應在判決生效后二年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可以先申請中止執行,以后任何時候發現他有財產了,都可以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這樣不用再擔心超過執行的申請時限而無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問題了。
三、欠錢起訴找不到人怎么辦,規定是什么
律師解答
因為欠錢糾紛起訴但是找不到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進行公告送達,被告沒有正當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決,如果根據生效的法律判決文書債務人以人不履行其義務,則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則會對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進行查封、扣押等。
當事人要提起訴訟的,可以準備好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遞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對于符合法定條件的起訴,人民法院會在七日內立案并且通知當事人,如果不符合條件,則法院會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如果原告對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
四、信用卡欠款人找不到怎么辦,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可以報警處理,如果持卡人故意不償還信用卡債務,發卡行通過發短信、打電話等方式都聯系不到持卡人的,欠款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報警后公安機關會依法立案審查,如果涉嫌刑事犯罪,滿足法定條件的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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