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解除后是否可以單方解除?
一、房屋買賣合同解除后還可以單方解除嗎,房屋買賣合同
第一種方法協商解除交易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后,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之前,雙方達成一致和平解決,簽訂解約協議即可。如果涉及到中介,那么需要三方共同協商。例如雙方都不打算繼續交易,或有違約方,但和另一方達成了協議,補償一定金額而另一方不繼續追究責任。第二種方法約定解約二手房買賣合同中如果規定了解除合同的條件,那么如果滿足這些條件,當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合同中約定“買方在某年某月某日(某個特定時間)前支付房款,到期未支付,賣方可以解除合同”,達到這個條件,賣方就可提出解約。
二、購房者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可以解除合同備案嗎?
可以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后可以撤銷,但是您需要與開發商協商一致或基于法定原因合同無效、撤銷、解除才能向房管局申請撤銷。1、購房合同備案并非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備案程序是行政行為,是否備案不影響購房合同的效力。
2、購房合同簽訂之后,合同雙方可以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認定合同無效或者申請撤銷合同,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后,也可以依合同約定解除合同。
3、購房合同被認定無效、撤銷或者被解除后,對于已經進行的備案可以撤銷。
三、房子有質量問題可以解除買賣合同嗎
房子有質量問題可以解除買賣合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第十條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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