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討個人債務?
一、追討個人債務要怎么做,如何追討個人債務
一、追討個人債務要怎么做合法追討個人債務要具備相應的條件,具體如下
1、 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
交易合同、送貨清單、收據、對賬單、銀行記錄等都可以作為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
2、證明債務人主體的身份資料
債務人是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證復印件、居住地址等。債務人是公司的最好有銀行帳戶。要特別注意公司更改名稱和住所,使得債權人無法找到他們,借此逃避債務。有的公民也經常遷移住地戶籍,時間長了就查無其人。所以債權人必須注意保留搜集債務人的信息資料。
3、要有最好有債務人的財產線索
很多債務人往往聲稱無還債能力,事實上卻隱匿財產。為了防止勝訴后拿不到財產,應注意搜集債務人的財產線索。
4、 要注意訴訟時效
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就拖欠貨款而言,就是從債務到期而對方拒絕歸還時起算。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訴訟時效中斷后,期間重新計算。
二、如何追討個人債務
1、您可以秘密地采取“突然襲擊”的方法,先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查扣被告的足額財產,以利將來執行。否則,被告有了信息,會采取“預防”措施,叫您贏了官司拿不到錢。
2、持證據起訴,您會勝訴。
3、判決或調解你勝訴,對方不履行義務,您可以在1年內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二、涉及債務追討如何起訴書,有沒有法律依據
涉及債務如果要將起訴書的話,首先要將被告和原告的基本信息說明出來,然后再將雙方之間的矛盾說明清楚以及原告所進行請求的事項是什么。然后交由法院來進行審核,法院通過之后將會對案件進行開庭,要求對方進行償還債務。
三、追討債務訴訟如何舉證,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追討債務的訴訟中,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由債權人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以及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義務的證據等。而債務人可以舉證證據債權債務不存在或者本人已經履行完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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