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人才市場檔案服務中心
一、無錫工傷認定上班時間應該怎么認定,需要什么條件
新工傷保險條例全文(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二、無錫注冊公司流程是怎么樣的
1、名稱登記(核名,
3-5個工作日)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市工商局名稱審核通過后,由區工商局打印《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憑受理通知書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有效期為半年,若半年內還未辦理工商登記,可以延期。提交《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并附以法人股東身份證復印件進行查名。若委托代理人辦理,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2、內資登記(申領營業執照,5個工作日)名稱核準通過后,需準備填寫公司《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指定代表授權委托書》、《董事法人監事任免書》、《總經理任免書》、等材料,以及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產權復印件,提交工商局,申請營業執照。相關材料可到工商局大廳領取。
3、刻章營業執照辦理好之后,到工商局指定的刻章地點刻公章、法人章、合同章、財務章和發票章。
4、企業開戶(10個工作日內)帶上公司全套章,營業執照正副本以及法人身份證原件,至銀行開立基本戶銀行在受理企業開戶申請后,向人民銀行報送企業開戶申請資料并為企業設立基本賬戶、賬號,自基本戶設立日起,賬戶可以收進款項,企業方可辦理對外付款業務。
5、核定稅種需提供財務信息以及法人身份證信息,核定稅種;后期根據公司業務需要購買發票,若公司需要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還需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