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稅納稅人
一、新購置的車船納稅人應如何繳納車船稅
1、購置的新車船,購置當年的應納稅額自納稅義務發生的當月起按月計算。應納稅額為年應納稅額除以12再乘以應納稅月份數。
2、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已完稅的車船被盜搶、報廢、滅失的,納稅人可以憑有關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和完稅憑證,向納稅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自被盜搶、報廢、滅失月份起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
二、納稅人申報繳納車船稅應提供什么資料
(一)機動車行駛證(或車輛登記證)及復印件。
(二)單位車輛,提供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復印件,辦理稅務登記證的單位應提供稅務登記證及復印件;個人車輛提供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三)機動車未在車輛管理部門登記的,納稅人應提供車船購置發票、出廠合格證或者進口憑證等有效合法憑證及復印件。
(四)對除拖拉機、軍隊和武警專用車輛、警用車輛以外的免稅車輛需提供主管地稅機關出具的免稅證明及復印件。
(五)已完稅的機動車,需提供納稅人主管地稅機關出具的本年度完稅憑證及復印件。
(六)主管地稅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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