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未辦理交房手續擅自換鎖是否合法?
一、請問一下業主未辦理交房手續擅自換鎖合法嗎
如果不是合法占有該房產,擅自換鎖,可能涉及違法行為。一般來說屬于侵權,業主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
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民法典》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二、業主未辦理交房手續擅自換鎖合法嗎
如果不是合法占有該房產,擅自換鎖,可能涉及違法行為。一般來說屬于侵權,業主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
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民法典》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三、業主未辦理交房手續擅自換鎖違法嗎
如果不是合法占有該房產,擅自換鎖,可能涉及違法行為。一般來說屬于侵權,業主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
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民法典》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四、房管局不辦理過戶手續合法嗎
1.法律意見房管局以裁定書不同于判決書為由,不給你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是無法律依據的。
2.理由如下我國法律雖然規定不動產物權轉移以辦理過戶手續為標志,但這是對私法行為而言的,這一規定只是對作為物權變動原因之一的民事法律行為作出的,如買賣、贈與等法律行為而引起的物權變動,民事執行以房抵債裁定書按照法律要求當事人必須履行登記過戶手續,只有這樣才能產生物權變動的法律效力。但人民法院在執行過程中所作的以物抵債的裁定不屬于民事法律行為。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