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律師事務所申請律師執業需要什么條件
一、西安派駐律師申領律師執業證條件是什么
辦理條件(一)律師事務所在省外的,分支機構的派駐律師申領律師執業證應提供以下材料
1、《律師執業登記表三份。
2、律師資格證書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身份證、學歷證書復印件兩份。在外省市或軍隊取得律師資格證書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應提供律師資格檔案。
3、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并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未受刑事處罰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過失犯罪的須說明);
4、總所所在地的司法廳(局)出具的同意派駐分所執業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二)律師事務所在省內的,分支機構的派駐律師在辦理完派駐登記后,應辦理跨市轉所手續。
二、律師調查取證權的法律規定,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對律師調查取證權的法律規定是受委托的律師,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律師也可以自行取證,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法律依據
《律師法》第三十四條律師擔任辯護人的,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第三十五條受委托的律師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引用法規
[1]《律師法》 第三十四條
[2]《律師法》 第三十五條
三、請問律師符合申請再審的條件有哪些
律師符合申請再審的條件分別有最高人民法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的情形;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重新審理,對于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情形。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
最高人民法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重新審理,對于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四條
四、律師如何辦理取保候審,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律師辦理取保候審的流程如下
1、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2、對于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作出取保候審的決定;
3、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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