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有權要求出租人支付物業費嗎?
一、我想咨詢一下物業公司有權要求出租人付物業費嗎
物業公司是否有權要求出租人支付物業費的,要根據承租人與出租人的約定而定。如果出租人與承租人約定了由承租人支付物業費的,從其約定,只有當承租人拒絕交納物業費的,物業公司才可以要求出租人交納。當承租人與出租人約定由出租人交納物業費的,物業公司有權要求出租人支付物業費。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引用法規
[1]《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一條
[1]《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一條
二、問一下物業公司有權要求出租人付物業費嗎
物業公司是否有權要求出租人支付物業費的,要根據承租人與出租人的約定而定。如果出租人與承租人約定了由承租人支付物業費的,從其約定,只有當承租人拒絕交納物業費的,物業公司才可以要求出租人交納。當承租人與出租人約定由出租人交納物業費的,物業公司有權要求出租人支付物業費。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引用法規
[1]《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一條
[1]《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一條
三、物業公司有權要求出租人付物業費的嗎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承租人有支付租金的合同義務,但對于物業費的繳納來說,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約定由承租人向物業公司繳納物業費,而且得到了物業公司的書面確認,那么物業公司就不能再要求出租人付款了,否則物業公司還是有權要求出租人付款的。也就是說承租人向物業公司繳納物業費的約定,必須要得到物業公司的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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