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傳票不接收會怎么樣
一、法院傳票不接收會怎么樣
拒收法院傳票,將導致以下后果1、必須出庭的被告拒絕接受傳票,則法院可以執行拘傳。拘傳是使用約束和其他強制性手段迫使被告前往指定地點進行訊問;
2、如果被告拒絕接受傳票,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決,不利后果由被告承擔;
3、如果原告拒絕接受法院傳票,則法院可以根據訴訟撤回情況直接處理。
二、法院傳票不接收會如何
拒收法院傳票,將導致以下后果1、必須出庭的被告拒絕接受傳票,則法院可以執行拘傳。拘傳是使用約束和其他強制性手段迫使被告前往指定地點進行訊問;
2、如果被告拒絕接受傳票,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決,不利后果由被告承擔;
3、如果原告拒絕接受法院傳票,則法院可以根據訴訟撤回情況直接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
三、法院傳票不接收的話會怎樣
法院傳票不簽收,可以留置送達,即視為送達,也可以把訴訟文件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
留置送達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六條
四、你好請問一下關于法院的傳票不給接收會怎樣
法院傳票不簽收,可以留置送達,即視為送達,也可以把訴訟文件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留置送達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六條
五、法院傳票不接收的話會如何
法院傳票不簽收,可以留置送達,即視為送達,也可以把訴訟文件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
留置送達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六條
六、法院傳票不接收具體會怎樣
如果當事人不接收人民法院的傳票,法院可以采用留置送達或者公告送達的方式來處理。如果當事人拒不出庭的,且當事人是原告的,則按撤訴來處理;如果當事人是被告的,則法院可以缺席判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六條 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第九十二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 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八十六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九十二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三條
[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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