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能否宣告公司破產?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一、大股東可以宣布公司破產么,法律上是如何確定的
專業分析不能。股東不可以申請破產,但可以申請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
依照《破產法(試行)》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同時又申請人民法院對公司進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對其提出的清算申請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決解散公司后,自行組織清算或者另行申請人民法院對公司進行清算。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七條,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引用法規
[1]《企業破產法》 第七條
[2]《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二、宣布公司破產的人可以是股東嗎
不能。股東不可以申請破產,但可以申請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依照《破產法(試行)》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同時又申請人民法院對公司進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對其提出的清算申請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決解散公司后,自行組織清算或者另行申請人民法院對公司進行清算。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七條,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引用法規
[1]《企業破產法》 第七條
[2]《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三、在我國宣布公司破產的人可以是股東嗎
不能。股東不可以申請破產,但可以申請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依照《破產法(試行)》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同時又申請人民法院對公司進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對其提出的清算申請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決解散公司后,自行組織清算或者另行申請人民法院對公司進行清算。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七條,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引用法規
[1]《企業破產法》 第七條
[2]《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