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人格權的構成要件和法律依據是什么
一、侵犯人格權的構成要件,法律依據是什么
律師解答人格權是指公民和法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獨立、人格自由、人格尊嚴全部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產生和規定具體人格權的基本權利。侵犯人格權的構成要件具體如下
1、侵害了公民的人格平等、人格獨立、人格自由、人格尊嚴。
2、加害人存在主觀故意。
3、受害人實際遭受了精神損害,并造成了嚴重后果。
注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只要侵害了公民的人格平等、人格獨立、人格自由、人格尊嚴,情節嚴重,受害人即可以從人格受侵害為由,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并承擔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
(二)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
(三)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
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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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二、侵犯肖像權法律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肖像權,是指自然人對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現、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權利,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對自己的肖像上所體現的人格利益為的一種人格權。根據法律規定,公民的肖像權的為1、肖像制作權。是否將形象轉化為肖像,決定在肖像權人,沒有征得同意或經默認,其他任何人都不得制作肖像權人的肖像。同時,肖像權人有權制止他人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
2、肖像使用權。即肖像權人有權將肖像有償或無償轉讓與其他人根據約定的用途使用。
3、肖像擁有權。公民可以擁有自己的肖像,可以保存、收藏自己的肖像。
4、肖像維護權。公民在其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或對其肖像進行毀損、玷污、丑化時,有權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行為,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三、侵犯肖像權處理方法是什么,有沒有法律依據
日常生活當中一般的侵權行為都是歸人民法院處理的,當肖像權受到侵犯后可以先報警,與侵權方協商處理,如果對方連最基本的認錯的態度都沒有,就需要收集侵犯肖像權的證據直接起訴并要求停止侵害行為。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丑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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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條
四、侵犯肖像權人格權的法律依據是什么呢
侵犯肖像權人格權的受害人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肖像權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權利。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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