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委托書公證需提交哪些材料?
一、申請辦理委托書公證,應當提交什么材料
申請辦理委托書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本、護照等),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2、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委托書;(即授權事項,此項最好跟工作人員溝通,盡量細化授權事項,避免只寫全權代理)
4、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如股票、銀行存折等);
5、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委托出售房產的,還應提交下述材料
1、自然人申辦出售房屋的委托書公證的,應當提交購房時的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或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2、房屋委托書所涉及的房屋權屬(權利)憑證原件;
3、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辦出售房屋的委托書公證的,按照法律、法規或者章程規定需要審批的,應當提交股東會(董事會)決議或者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公司章程;
4、處分已設定抵押權的房屋,提交抵押權人同意處分的書面材料;
5、委托人所持身份證件號碼與房屋權屬證明上登記的證件號碼不一致時,應提交證件號碼變更的證明(如同屬一人的公證書)。
注意
1、未成年子女出國旅游,父母共同委托其他人帶子女出國或父母一方委托另一方帶子女出國的,應提供父母的結婚證、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
2、委托訴訟的,應提交涉及訴訟的合同、協議或法院的立案通知書。
3、委托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應提交委托人工行、農行、建行或中行的銀行卡或存折。
4、委托購買房屋的,應提交擬購買房屋的詳細地址。
溫馨提示
如不能將上述資料的原件提交給公證處存檔,敬請在辦理公證之前準備相關資料的復印件各一份(用a4紙復印)。
二、辦理委托公證,應提交的證件和材料有什么
一、辦理委托公證,應提交以下的證件和材料1、公民個人辦委托書公證的,應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法人委托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辦理委托合同公證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資格證明的同時,還應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資格證明;
2、與委托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委托他人辦理賣房事宜,委托人應提交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明,委托他人辦理繼承權公證的,應提交有關繼承權的證明);
3、轉委托人申辦轉委托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托權的證明;
4、委托書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辦理委托公證應注意的問題
1、辦理委托公證,應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2、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實施委托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委托行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方為有效。
3、委托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系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委托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行走不變、患重病等)可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選派公證員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4、委托行為必須是委托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托應真實、合法。
5、委托書是委托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時才能生效。
6、轉委托人要有轉委托權,轉委托的權限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托權限和期限。
三、委托書應具備以下
1、委托人與受托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在住址);
2、委托人與受托人的關系;
3、委托的原因;
4、委托的權限(委托權限要明確、具體);
5、委托期限;
6、受托人有無轉委托權;
7、其他應明確的。
三、辦理委托公證,應提交的證件和材料有哪些
一、辦理委托公證,應提交以下的證件和材料1.公民個人辦委托書公證的,應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法人委托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辦理委托合同公證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資格證明的同時,還應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資格證明;
2.與委托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委托他人辦理賣房事宜,委托人應提交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明,委托他人辦理繼承權公證的,應提交有關繼承權的證明);
3.轉委托人申辦轉委托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托權的證明;
4.委托書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辦理委托公證應注意的問題
1.辦理委托公證,應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2.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實施委托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委托行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方為有效。
3.委托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系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委托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行走不變、患重病等)可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選派公證員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4.委托行為必須是委托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托應真實、合法。
5.委托書是委托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時才能生效。
6.轉委托人要有轉委托權,轉委托的權限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托權限和期限。
三、委托書應具備以下
1.委托人與受托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在住址);
2.委托人與受托人的關系;
3.委托的原因;
4.委托的權限(委托權限要明確、具體);
5.委托期限;
6.受托人有無轉委托權;
7.其他應明確的。
四、委托合同除包括委托書的外,一般還應有有無報酬和解除委托合同的時間等。
四、辦理委托書公證應注意以下問題
1、辦理委托公證,應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2.、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實施委托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委托行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方為有效。
3、委托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系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委托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行走不變、患重病等)可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選派公證員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4、委托行為必須是委托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托應真實、合法。
5、委托書是委托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時才能生效。
6、轉委托人要有轉委托權,轉委托的權限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托權限和期限。
五、辦理委托公證,應提交哪些的證件和材料
辦理委托公證,應提交以下的證件和材料1.公民個人辦委托書公證的,應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法人委托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辦理委托合同公證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資格證明的同時,還應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資格證明;
2.與委托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委托他人辦理賣房事宜,委托人應提交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明,委托他人辦理繼承權公證的,應提交有關繼承權的證明);
3.轉委托人申辦轉委托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托權的證明;
4.委托書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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