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下可以取消合同 合同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
一、哪些情況下可以取消合同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啊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但不是有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必須是由于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才能解除合同。
(二)與主要債務履行相關又可分為兩種情況
1.預期違約。指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2.遲延履行。指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三)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指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四)不定期合同。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五)在不歸屬雙方過錯的情況下,因情勢變更致使繼續履行合同有失公平的,當事人也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只是此時當事人并不當然擁有解除權,必須提請法院或仲裁機構裁決才能解除合同,決定權在法院或仲裁機構;且必須先協商,協商不能才能提出。
(六)雙方協商一致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三、合同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在下列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1、合同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合同成立以后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于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四、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要滿足什么情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當事人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當事人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五、合同在哪些情況下可以約定解除
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出現了合同約定的解除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約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事項,待約定的事項出現時,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款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2]《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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