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標準
1、在簽有服務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二)伙食補助費1、標準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2、要求住院期間。(三)食宿交通費1、標準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2、要求
1、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
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
二、工傷賠償標準,農民工工傷賠償標準,農民工工傷賠償
你好,關于農民工工傷傷賠償標準,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三、淄博工傷賠償標準是什么,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淄博工傷賠償標準是根據不同的項目來決定不同的標準,比如說醫療費用的話,應當是按照實際的醫療方面的支出來進行確定的。除此之外還包括停工留薪期待遇,這個是需要按照原來的工資標準來發放的。
四、單位工傷賠償標準,員工工傷傷殘賠償標準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我們都知道在工作中受工傷之后,依法享有賠償的。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傷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工傷醫療補助金按照統計部門最近一次公布的當地人口平均預期壽命與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時的年齡之差計算,五級的,每滿一年發給1.4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六級的,每滿一年發給1.2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傷殘就業補助金以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傷殘等級和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時的年齡,發給35個月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七級的,每滿一年發給1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八級的,每滿一年發給0.8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九級的,每滿一年發給0.4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十級的,每滿一年發給0.2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患職業病的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發40%。發生人身損害事故,構成五級傷殘的,根據法律規定,受害人可以獲得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住宿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一定的精神撫慰金、殘疾賠償金等賠償,其中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法律問題,聽律網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
五、國家工傷賠償標準,工傷賠償標準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工傷賠償標準是由《工傷保險條例》以及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規定的。發生工傷首先應當申請工傷認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應在三十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應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申請。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系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聽律網網相關律師,根據你的實際情況,為你解決問題。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六、工傷賠償的標準是多少,工傷賠償的標準
你好! 一般工傷具體賠償項目、標準(一)醫療費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3款。
3、備注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二)交通食宿費1、標準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三)康復治療費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
3、備注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四)輔助器具費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五)停工留薪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4、備注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六)護理費一、標準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二、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三、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3款、第34條。(七)傷殘補助金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
1、標準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按月享受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2、要求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五級、六級傷殘待遇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2、要求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6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30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30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30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32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33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33條
[2]《工傷保險條例》 第34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35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3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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