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在餐廳吃完飯后回宿舍時在樓梯上跌倒,是否屬于工傷?
一、員工下班后在飯堂吃完飯后回宿舍,上樓梯時跌倒算工傷嗎
1、職工下班后,在回宿舍過程中摔傷的,可以認定為工傷,但回到宿舍后在休息期間摔傷的,不屬于工傷。
2、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由受到意外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由受到傷害或者發生意外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路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職責的交通意外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意外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限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由受到意外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由受到傷害或者發生意外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路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職責的交通意外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意外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限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二、上班吃飯在食堂摔倒算不算工傷
算工傷,我國原勞動部1996年發布的《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對工傷的范圍作了明確規定。職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其范圍為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系到本單位重大利益的。
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于本單位有關的科學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3.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4.在生產工作時間和區域內,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后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5.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6.從事搶救、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7.因公、因戰致殘軍人復原專業到企業工作后舊傷復發的。
8.因公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后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9.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屬工傷。(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三)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傷指的應當是在合理時間、路線上發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上班時到食堂吃飯摔傷腰是否算工傷
一、先申請工傷認定。單位應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受傷害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1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如果是事實勞動關系,用人單位不承認,則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確認事實勞動關系)。
2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等。
二、勞動能力鑒定(傷殘等級鑒定)。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或期內傷情處于相對穩定狀態,可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填寫《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確認)表》,提交
1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的復印件 1份;
2被鑒定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1份、一寸照片2張;
3被鑒定人的病歷、診斷證明、理化檢驗報告、 CT、X光片等診療資料的復印件;
4其他。
四、下班去食堂吃飯摔倒算不算工傷
算工傷,我國原勞動部1996年發布的《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對工傷的范圍作了明確規定。職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其范圍為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系到本單位重大利益的。
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于本單位有關的科學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3.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4.在生產工作時間和區域內,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后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5.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6.從事搶救、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7.因公、因戰致殘軍人復原專業到企業工作后舊傷復發的。
8.因公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后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9.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屬工傷。(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三)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傷指的應當是在合理時間、路線上發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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