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條件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什么,有沒有規定?
一、附條件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什么,有沒有規定?
1、所附條件是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并且作為合同的一個條款列入合同中。
2、條件是將來可能發生的事實。
3、所附條件是當事人用來限制民法典律效力的附屬意思表示。
4、所附條件必須是合法的事實。
二、附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么,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附合同生效的條件是合同附加的條件必須是將來需要發生的事實,并且附加的條件是當事人設定并且是不是違法的行為,附加的條件必須是合法的,不能和合同的主要是存在相關的矛盾等。
三、法律規定附生效條件的合同,何時會失效
1、何時失效,應當由雙方當事人自行承擔約定,附生效條件的合同只會影響合同的生效時間。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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