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和并購有什么區別?
一、收購是并購嗎
不一定。收購和并購都是企業合并的方式,它們之間不完全一樣,存在一些差別。收購是指一個公司通過股權交易取得其他公司的一定控制權;并購除了收取其他公司的股權之外,還可以通過獲取目標公司的特點資產達到一定的控制權,比如,知識產權。并購一般指兼并和收購。兩者存在以下幾點差別
1、在并購中,被合并企業作為法人實體不復存在;在收購中,被收購企業可仍以法人實體存在,其產權可以是部分轉讓。
2、并購后,并購企業成為被并購企業新的所有者和債權債務的承擔者,是資產、債權、債務的同一轉換;在收購中,收購的企業是被收購企業的新股東,以收購出資的股本為限承擔被收購企業的風險。
3、并購多發生在被并購企業經營不好,財務狀況不佳的情況下;收購一般發生在企業正常經營狀態下。
4、并購是指兩個企業合為一體;收購僅取得對方一定的控制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
二、收購是企業合并嗎
不是。
收購是指一個公司通過產權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權,以實現一定經濟目標的經濟行為。并購是指兩家或者更多的獨立企業,公司合并組成一家企業,通常由一家占優勢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并購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購。
三、收購公司,是由收購方納稅嗎
1、是的,我國法律規定,收購公司是要繳納稅收的,一般情況下要繳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等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設合并。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并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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