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約催告的具體形式是什么?
一、解約催告的形式具體是什么
解約催告的形式是書面或口頭。進行解約是,一方依法解除合同的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通知另一方,通知包括但不限定于書面形式,合同一般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二、解約催告的方式有哪些呢
解約催告的形式主要有口頭形式和書面形式兩種,解約催告還可以委托他人代為催告。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三、不適用于解約催告的合同解除解除類型是怎樣的
下列情況下合同解除時不適用解約催告1約定解除;
2附解除條件的合同;
3協議解除;
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5因預期違約解除合同;
6其他根本違約導致的合同解除。
節約催告就是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解約催告應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進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四、公示催告程序的特征是什么?
公示催告是一種民事訴訟的程序,是票據喪失后失票人保全和恢復其票據權利的重要補救措施。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以公示的方法,告知并催促不明確的利害關系人在一定期限內申報權利,到期無人申報權利的,則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依法作出除權判決的程序。從性質來看,公示催告程序屬于非訟程序。適用這一程序并不能解決當事人之間因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發生的糾紛,而只能確認申請人申請公示催告并在一定期限內無人申報權利這一事實。在公示催告程序中,申請人根本無法知道有無利害關系人,更不知道利害關系人是誰,因此,公示催告案件也就沒有明確的被告或者被申請人。一旦明確了利害關系人,公示催告程序就因失去了存在的基礎而必須終結,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通過訴訟程序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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