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繳納社保,認定工傷后,能要求公司賠償嗎
一、公司未繳納社保,認定工傷后,能要求公司賠償嗎
員工在工作期間受工傷很常見,但大多數勞動者在受了工傷之后并不知道如何處理,甚至認為受工傷是自己的責任,不知道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工傷簡單來說就是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因執行工作任務而受到傷害,因此導致的損失應當由社保或者單位進行賠償。若勞動者傷勢較為嚴重,評上傷殘等級,則可以主張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賠償項目。
二、職工受了工傷傷殘定級賠償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7175元)。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
(一)項、第
(二)項規定的待遇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三、工傷沒有勞動合同,傷殘等級可以申請賠償嗎
可以。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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