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式合同成立生效條件是什么,要式公司成立生效需要哪些條件
一、要式合同成立生效條件是什么,要式合同成立生效需要哪些條件
合同的形式包括口頭形式、書面形式和電子數據等其他形式。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合同,未采用書面形式,合同不成立。那么要式合同成立生效條件是什么,要式合同成立生效需要哪些條件?
二、請問一下合同成立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
(
2)意思表示真實。所謂意思表示是行為人將其產生、變更和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為。
(
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三、合同的成立和有效要件是什么?
1、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必須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行為能力。這實質上是法律對合同主體資格作出的一種規定。主體不合格,所訂立的合同不能發生法律效力。合同主體,無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兩類。非自然人作為合同主體,主要的行為能力。自然人作為合同主體,其合同行為能力的有無,應根據其民事行為能力的狀況來確定。
2、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個要件。所謂意思表示真實,是指當事人在締約過程所作的要約和承諾都是自己獨立且真實意志的表現。在正常情況下,行為人的意志,就是與其外在的表現相符的。但是,由于某些主觀上或客觀上,也可能發生兩者不相符的情形。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這是合同生產要件中最為重要的一個。合同欠缺合法性,沒有補救的余地,只能歸于完全地效。合同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其所指包括合同的目的和兩個方面,即合同的目的和都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這里所說的“法律”,既包括現行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中的強制性也包括國家政策的禁止性規定和命令性規定。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界定。
四、成立合同的有效要件有哪些,有沒有法律規定
成立合同的有效要件有1、簽訂合同的主體合法,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實;
2、合同符合法律規定,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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