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債務必須舉證,法律上有具體規定
一、如何舉證屬于個人債務的,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舉證個人債務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夫妻之間一方婚前所欠的債務屬于個人債務,夫妻之間有一方未經另一方的同意,擅自資助沒有撫養義務的人,所欠的債務也認定為個人債務,是由個人進行償還的。
二、債務承擔的法律規定,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
債務承擔的相關法律規定為如果第三人與債務人約定加入債務并通知債權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表示愿意加入債務,而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的,債權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擔的債務范圍內和債務人承擔連帶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條
第三人與債務人約定加入債務并通知債權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表示愿意加入債務,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的,債權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擔的債務范圍內和債務人承擔連帶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條
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原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債權的,新債務人不得向債權人主張抵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條
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是該從債務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二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四條
三、挪用資金罪的解釋中規定的構成要件包括什么,有沒有規定?
挪用資金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四個方面第一個方面是客體要件,侵害的法益是單位資金的使用收益權;第二個方面是客觀要件,即行為人在客觀上利用職務便利挪用了公司的資金;第三個方面是主觀要件,行為人必須出于故意;第四個要件是主體要件,行為人是特殊主體。
四、如何證明債務是個人債務,該如何規定的
要想證明個人債務,首先要考慮債務發生的時間,需要是締結婚姻關系之前或者離婚以后,其次需要從舉債的合意上面來確認,到底是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如果是個人債務,需要由欠債人進行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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