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撤回申請會被受理嗎,有哪些法律規定
一、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撤回申請會被受理嗎,有哪些法律規定
?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撤回申請可能會被受理、也有可能不會。只能說在提出強制執行的請求之后,若是法院還有采取適當的執行措施,那么申請人有提出撤回執行請求的權利,但提出的此申請并不一定會被法院批準。
二、涉外仲裁裁決可以撤銷么,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對于涉外仲裁裁決只有在滿足一定的情形下是可以申請撤銷的,比如說本身就沒有仲裁協議或者是所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管轄范圍之內,那么即使作出裁決也是可以申請撤銷的。
三、上級機關可以撤銷行政復議嗎,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專業分析1、關于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撤銷的問題,法律對此沒有明確的規定。
2、對于是否能自行撤銷已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經請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回復認為行政復議機關認為自己作出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復議決定有錯誤,有權自行改變。因行政機關改變或者撤銷其原行政行為給當事人造成損害的,行政機關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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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被撤銷的決定合法嗎
1、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后,如果行政復議決定有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銷行政復議決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
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一)主要證據不足的;
(二)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職權的;
(五)濫用職權的;
(六)明顯不當的。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七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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