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的有效期有多長?
一、工傷賠償有效期多長時間,工傷賠償有效期多久
對于工傷賠償有效期多長時間,工傷賠償有效期多久這個問題,解答如下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以上就是工傷賠償有效期是多久的回答,希望能夠幫到你。
二、工傷賠償時效一般為是多久呢,規定是什么
當事人就工傷賠償爭議而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一般是一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對仲裁裁決不服,去提起訴訟的,訴訟時效一般是十五日,從收到裁決書之日算起。
三、工傷賠償有時間規定嗎,工傷補償時間規定
1、工傷索賠的時效期為一年;
2、因工傷待遇發生的糾紛,按勞動糾紛處理,勞動糾紛的仲裁期間為一年;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 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四條
[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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