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何種情況下,違約方可以解除合同?相關法律依據是什么?
一、違約多長時間后可以解除合同,有沒有法律依據
律師解答違約后解除合同,并不是以違約的時間為條件。違約行為如果已經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或者違約行為符合合同約定的解除情形,合同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溫馨提示】遇到相似問題不要慌,點擊咨詢快速找到專業、合適的律師,
1對1深度溝通法律需求,
3~15分鐘獲得解答!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2]《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二、銀行信用卡逾期多久會訴訟,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信用卡一般逾期超過3個月,被銀行催收無果的情況下,就可能會被銀行起訴,而被起訴之后借款人需要積極的應訴,如果不是惡意的,到時候只會面臨罰息等費用,不會承擔刑事責任。
三、信用卡逾期多久會被起訴交通,有沒有規定?
不管逾期的時間是多長都可能被起訴至法院,除了有可能被銀行起訴之外,信用卡逾期一定會導致持卡人出現不良的征信記錄,超過還款期限的話也會產生逾期滯納金、逾期利息等額外的費用。
四、信用卡逾期多久會被起訴,銀行起訴的是一個怎樣的流程
【法律意見】
是存在起訴的可能的。
若您在到期還款日前未及時歸還賬單最低還款,會收取滯納金和利息,且會影響您的個人信用。滯納金收取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最低收取B10元或D1元。利息是當期的所有消費將從記賬日(一般是消費后的第二天)開始計收,日息萬分之五,直至您全部還清為止。為避免影響個人信用,建議您按時還款,如不方便全額還清賬單,請您至少按時還清最低還款額的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五、廣發信用卡逾期多久會被強制執行,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無論信用卡逾期的時間有多久都不能直接強制執行,只有在持卡人不執行法院判決書的情況下發卡行才能通過人民法院采取強制措施。因此,發卡行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前提條件是先向法院起訴。
六、信用卡逾期多久會被起訴坐牢,欠款多少會被起訴?收到信息已經開庭
【法律意見】信用卡逾期90天以上就符合信用卡詐騙的條件,銀行可以向法院起訴持卡人。
如果欠款的金額達到一萬以上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的“惡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詐騙罪。
信用卡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財產所有權。透支數額較大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2.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采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自然人可成為本罪的犯罪主體。
4.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為人主觀上還必須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間接故意和過失犯罪不能構成本罪。在此應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詐騙罪的各種行為中,行為人因行為不同,其犯罪故意 也各有其特定而不盡相同。例如,使用偽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的,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明知是偽造或者作廢的信用卡,否則,不能構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況下,區分善意透支與惡意透支,也應當從行為人的故意來分析,如果行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則是惡意透支,反之,則是善意透支
【法律依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