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哪些糾紛應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
一、哪些糾紛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
1、如果有仲裁條款的民商案件,通過仲裁委仲裁進行;
2、如果是勞動爭議案件,先進行勞動從事仲裁裁決;
3、其他民事法律關系,屬于法院受理范圍內的,通過人民法院訴訟判決處理;
4、所有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或行政許可行為的通過行政復議(法律規定必須經過復議的案件)或行政訴訟程序處理。
5、法律依據《信訪條例》第十四條
信訪人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
(一)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
(三)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
(四)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
(五)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
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信訪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
引用法規
[1]《信訪條例》 第十四條
二、情感糾紛的解決途徑有哪些合同糾紛的解決途徑
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解決。既不應采取消極拖延的辦法,也不應采取扣發貨物或 拒付貨款的辦法自行行使法律處分權,因為這兩種做法都無助于問題的解決。合同糾紛律師按照法律規定,應該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糾紛。協商解決糾紛,雙方是建立 在互諒互讓、平等磋商的基礎之上,不影響團結以及今后的繼續合作,還可以節省時間、人力物力,這就是合同糾紛的解決途徑
三、合同糾紛如何解決,糾紛的處理方法有哪些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多樣,一般來說,主要有以下四種;1、協商,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
2、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不愿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后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但是建議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建議請專業律師介入,可以避免訴累。聽說過一個規模很大的律師團隊,叫熊何律師事務所,其中有一個專門合同案件的部門,每年處理很多合同案件,可以免費電話咨詢他們,可詳細解答合同案件的詳細流程以及處理的方案。
四、起訴代理合同糾紛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主要有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1、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
合同當事入協商不成,不愿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后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到,尋求司法解決。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愿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如何選擇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仲裁與訴訟制度各有優劣勢,二者形成相互補充的狀態,也構成了我國基本的法律裁判程序。因此,當事人可以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來選擇糾紛的解決方式。
五、合同違約法律訴訟糾紛解決途徑有哪些合同糾紛解決途徑
爭議解決條款兩者只能選一項1、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
2、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同意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并同意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以上就是合同糾紛解決途徑問題的答案
六、勞動合同解除糾紛解決途徑有哪些合同糾紛解決途徑
爭議解決條款兩者只能選一項1、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
2、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同意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并同意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以上就是合同糾紛解決途徑問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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