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變更后租賃合同會變更嗎?法律是否有規定?
一、產權變更后租賃合同會變更嗎,有沒有法律規定
產權變更后租賃合同不會變更,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房東應當在出賣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租客,不得妨害租客行使優先購買權,租客不予購房的可以繼續履行該租房合同至租期屆滿,屆滿后按照合同約定退房。
二、產權變更后租賃合同是否會變更?
產權變更后租賃合同是不會變更的。我國法律規定,買賣不破租賃,就是在租賃合同期內的房屋產權變更,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租金歸屬方面,所有權人與買受人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無約定的,由取得物權的買受人享有。《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條,租賃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占有期限內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條
租賃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占有期限內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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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條
[2]《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條
三、公司法人變更,股權變更需要的資料如下
1.需要從工商局領張公司登記備案書(可從工商局網站上下載),根據要求進行填寫。
2.制定新的公司章程。
3.召開股東大會,大會制定股東會決議。
4.需要填寫股權轉讓協議和收付款證明。
5.準備原營業執照的正副本和復印件。
6.攜帶公司公章和資料去行政服務大廳,由工作人員審核材料。
7.材料審核合格后,需要股東到場簽字。待5個工作日后,可以領取變更后的營業執照。
四、公司法人變更后銀行會變嗎?
你好,一、企業法人發生變更,是需要到銀行進行同步的信息變更的即公司法人變更后銀行也需要變更。二、提供資料1、 印鑒卡----變更前原印鑒加蓋于印鑒卡背面2、 單位銀行結算帳戶預留印鑒變更/掛失申請書3、 經原被授權人簽字確認的書面申請及原被授權人的身份證件(如存款人無法提供原被授權簽字人的身份證件或書面申請,應出具無法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或書面申請的證明,并加蓋公章,同時須承諾承擔由于無法提供身份證件或書面申請而導致的一切損失及費用)
4、 預留個人印鑒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件(預留非法人私章時)
5、 授權書和被授權經辦人員身份證件(非法人辦理時)
6、 變更銀行結算帳戶申請書(一式3聯)
7、 董事會決議正本或單位證明8、 營業執照正副本(變更后)
9、 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后)
10、 稅務登記證(變更后)
11、 法人身份證件12、 開戶許可證三、法人的變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組織、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等重要事項發生的變化。
五、沒有變更登記,就不能取得產權嗎,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律師解答
沒有辦理變更登記,對于受讓人而言,不能發生取得產權的法律效力。
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條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
第二十條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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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條
[1]《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
[2]《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二十條
[1]《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
[1]《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二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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