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討要的法院起訴流程有哪些
一、工程款討要的法院起訴流程有哪些
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相關材料。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后,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后,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交未獲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6.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并于結案后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二、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辦案流程有哪些?
一、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辦案流程如下1、審查受理偵查機關移送的審查起訴的案件;
2、如果證據或其他材料不足的要求補充材料或者補充偵查;
3、對審查的案件,根據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訴或不起訴的決定;
4、案件經過公安機關偵查后,認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由公安機關將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審查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監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需要補充核實的,應當退回監察機關補充調查,必要時可以自行補充偵查。對于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對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動解除。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內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人民檢察院決定采取強制措施的期間不計入審查起訴期限。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條
三、起訴工程款糾紛解決需要請律師嗎工程款糾紛律師
工程款糾紛律師應準備的材料有原被告的身份信息,起訴狀、相關的證據材料。例如拖欠工程款的話,是否有對賬單、決算書等證據材料提供法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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