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不成立合同就成立嗎?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一、要約不成立合同就不成立嗎,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要約不成立并不代表合同就不成立。要約主要是對方想要和對方簽訂一個合同,因此才有這樣的一個發起,但如果是已經有了原本的合同,并且合同的也是合法的,那么這個合同本身就是成立的,只是什么時候生效就是看什么時候完成要約。
二、單方允諾為構成合同的依據嗎,有沒有規定?
單方允諾可以構成合同的依據,雖然合同是建立在雙方當事人共同的意愿上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一些單方面的合同比如說贈與合同等只要單方面允諾就是可以的。其他的合同都是需要雙方允諾才可以。
三、合同不成立是否可以宣告合同無效,法律有哪些規定
合同不成立是可以宣告合同無效的。只有是完全符合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合同生效要件的民事合同,才是生效的合同,只要是有一項條件不符合的,此時就是不能認定為該合同是有效的、合法的合同的。
四、主合同不成立從合同是否有效,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咨詢解答
主合同不成立從合同不生效。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睹穹ǖ洹返谌侔耸藯l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第六百八十二條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2]《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條
[1]《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五、承攬合同中關于訴訟時效有規定嗎,有沒有規定?
是有規定的。如果雙方因為承攬合同出現了糾紛的且無法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的,是可以選擇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去解決的。一般來說是需要在規定的訴訟時效之內提出的,一般訴訟時效是三年。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