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在租賃期間賣了房子,租賃合同還有效嗎規定是什么

一、房東在租賃期間賣了房子,租賃合同還有效嗎規定是什么
租房期間,房主將房子賣了,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條,租賃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占有期限內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條
二、租賃合同未到期房主把房子賣了,是否影響租賃合同的履行
1、租賃合同未到期房主把房子賣了,不影響租賃合同的繼續履行。
2、如果出租人或者購房者要求承租人解除合同、提前搬走,承租人有權拒絕。
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條規定,租賃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占有期限內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條
[2]《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條
三、房屋租賃到期,房屋租賃合同到期了,房東怎么辦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后,如果想要繼續租下去,可以和房東協商,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續簽協議。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續簽協議時,不可以疏忽,也需要對合同涉及的具體事項進行確認協商,一般在進行租房續簽合同的時候應該注意一些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情況;承包經營的期限,最長不能超過二十年;租賃費的數額,以及給付的方式,時間;合同到期后的優先承租權;合同違約責任,以及違約金的支付;合同的解除權;合同履行期滿或者解除合同后,關于場地建筑的歸屬問題等。雖然是續簽合同建議及時赴該商鋪所在地房地產交易核心辦理租賃備案登記。另外,大多數工商部門在辦理營業執照時,均要求租賃合同經過租賃備案登記,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證彼此的利益。由此可見,續簽租賃合同是非常重要的,至少不會被人隨意趕走。當然了,如果沒有續簽租賃合同的,租賃合同期滿后,不想繼續租的,只要及時通知房東,可以隨時不租了的。要是房東以自動續租為由不退還押金等費用,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的,完全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事情,租客可要求房東退換相關費用。如果協商不成的,就可以收集證據資料,到法院起訴追償。租賃合同到期怎么續簽請參考以上的法律依據,謝謝如您情況比較復雜,聽律網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你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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