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欺詐找哪個部門處理,有哪些法律規定?
一、合同欺詐找哪個部門處理,有哪些法律規定
合同欺詐找安局經偵隊的處理即可,但是需要被欺詐的合同當事人,向公安機關報案。其實在合同詐騙的處理中,合同詐騙的,往往是涉及到公民的民事經濟領域方面,但是行為人詐騙的行為,是我國的法律法規嚴厲的打擊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怎么去認定合同詐騙罪,法律有哪些規定
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有1、客體方面本罪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即國家對經濟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本罪的對象是公私財物。
2、客觀方面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3、主體方面本罪的主體,個人或單位均可構成。犯本罪的個人是一般主體,犯本罪的單位是任何單位。
4、主觀方面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目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三、什么叫合同詐騙,合同詐騙的主要類型有哪些
一、什么是合同詐騙合同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設定陷阱等手段騙取對方財產的行為。或者是合同一方當事人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從而與之簽訂或履行合同的行為。合同詐騙,即行為人必須有使對方當事人受欺詐而陷入錯誤,并因此為意思表示,從而與之簽訂或履行合同有欺詐行為。欺詐行為既可以表現為欺詐人以一定的方法故意使對方當事人陷入錯誤,也可以表現為欺詐人以一定的方法故意阻礙對方當事人使其發生錯誤既可以表現為積極的作為方式,也可以表現為本應作為而故意不作為的方式受欺詐人因受欺詐而陷入錯誤。這里所說的“錯誤”,是指對合同及其他重要情況的認識缺陷。例如,誤將劣質產品認為是優質產品,誤將有重大瑕疵的標的物認為無暇疵,誤認為欺詐人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等。這種錯誤,必須是因欺詐人的欺詐行為所致,即受欺詐人陷入錯誤與欺詐人的欺詐行為之間有因果關系受欺詐人因聽其描述,與看之樣品而被蒙蔽,與之簽訂或履行合同。錯誤的認識必須是進行意思表示的直接原因。合同詐騙罪是中國1997年修訂后的刑法新設立的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根據中國刑法的規定,犯合同詐騙罪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二、合同詐騙的主要類型有哪些合同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包括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接受對方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擔保財產后逃逸的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財物的。綜上,合同詐騙的主要類型有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接受對方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擔保財產后逃逸的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財物的。
四、如何認定合同詐騙與合同欺詐呢,有沒有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合同詐騙與合同欺詐的認定
1、合同詐騙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2、合同欺詐是以訂立合同為手段,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五、起訴合同詐騙案需要哪些證據,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一)客觀方面證據
1、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一般需要提供書面的合同,若為口頭合同至少要有一名中立旁證的直接證明并有一方實際履約的書面憑證。
2、被害方的財物損失情況
1財產損失為貨物,一般要求被害方提供已經發貨的憑證,例如財務賬冊、出貨單、提單等。
2財產損失為錢款,一般要求被害方提供已經付款的憑證,例如對方的收據、銀行轉賬憑證、有價票證存根等。
(二)主觀方面證據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認定嫌疑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重大嫌疑
1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無效的印章、單據、介紹信等證明文件,以虛構單位或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2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無效的證明文件,虛構不存在的標的;
3“一物多賣”,就同一合同標的與他人簽訂多份合同的;
4其他不可能依約履行義務的行為。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嫌疑人無法提出合理辯解的,可以認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重大嫌疑
1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無效的證明文件,提供虛假的擔保證明的;
2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躲避、出走不歸、或者以其他方法逃避承擔民事責任的;
3以低價變賣等方法占有財物的;
4對財物進行揮霍使用的;
5財物用于進行非法經營活動或者違法犯罪活動的;
6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的,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7隱匿、銷毀賬目,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8其他非法占有資金、拒不返還的行為。
(三)犯罪數額
1、單位或個人涉嫌合同詐騙犯罪,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應予立案。
2、涉案數額無法確定但有證據證明數額可能達到二萬元以上的,或者已查實的數額雖不足二萬元,但是存在連續行為尚待查實,可能達到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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