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擔保人條件是什么,具體是怎么規定的
一、行政處罰擔保人條件是什么,具體是怎么規定的
行政處罰擔保人條件是擔保人和案件是沒有牽連的,擔保人需要享有政治權利,并且擔保人的人身自由不能受到限制,擔保人需要在當地有常住的戶口還有固定住所,并且擔保人需要有履行擔保義務的能力。
二、行政處罰的擔保人條件是什么
1、擔任行政處罰中的擔保人要符合以下條件擔保人與該行政案件沒有牽連;擔保人依法享有政治權利,且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擔保人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且具有履行擔保義務的能力。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七條 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 第一百零八條 擔保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第一百零九條 擔保人應當保證被擔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處罰的執行。擔保人不履行擔保義務,致使被擔保人逃避行政拘留處罰的執行的,由公安機關對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一百零七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一百零八條
[4]《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一百零九條
三、行政處罰擔保人條件是什么
行政處罰擔保人條件是擔保人和案件是沒有牽連的,擔保人需要享有政治權利,并且擔保人的人身自由不能受到限制,擔保人需要在當地有常住的戶口還有固定住所,并且擔保人需要有履行擔保義務的能力。
四、行政處罰法立案條件包括什么,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行政處罰的立案條件是有違法行為,并且是應當予以處罰。現階段我國法律規定越來越全面,對于行政處罰方面的法律法規也越來越完善。但是很多人對于行政處罰并不了解,他不同于治安處罰和刑事處罰,所以很多人在面對行政處罰時容易搞混。
五、行政處罰具備哪些條件才能成立,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行政處罰的作出,是需要由法定權限的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行為是與行政相對人息息向的,也就是行政機關對行政違法人員給與的處罰,當然行政處罰的種類還是比較多的,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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