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未過戶,買賣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房產沒有過戶,買賣合同有法律效力嗎,怎么規定
房屋有買賣合同但是沒過戶在法律上生效。雙方之間訂立的有效買賣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雙方沒有辦理房產登記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但是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買方可以依據合同要求賣方繼續履行或者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二、沒有產權證的房屋出租,租賃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法律有哪些規定
原則上,不應以出租房屋未取得產權證而直接認定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出租人是否對合同標的物享有所有權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故不能因出租人不是房屋的所有權人、未持有房產證而認定租賃合同無效。
認定房屋租賃合同因出租房屋未辦理產權證書而無效,缺少法律依據。
如果是因為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而不能取得產權證的,屬于違法建筑,法律不予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城鎮房屋租賃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了出租該類房屋,租賃合同無效。換句話說,房屋租賃合同的租賃物應當是合法建筑。
對于無效的租賃合同,出租人不得基于租賃合同取得租金;但公平起見,出租人可向承租人主張房屋占用期間的占有使用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
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三、如何趕走侵占房子的人房產證齊全,法律規定是什么
應該到法院起訴,對方的這種行為已經涉嫌侵占罪,根據《刑法》第270條的規定,侵占罪是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所以不歸公安機關管轄,非法侵占他人房產一般會被判處2年以上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可以并處罰金。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270條
四、無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是否有效,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律師解答無預售許可證的購房合同是無效的。法律明確規定了,商品房預售施行預售許可證制度,只有開發商持有預售許可證明,具備預售許可證,其與買受人簽訂的預售合同才是有效的,否則,合同有被認定為無效的法律風險。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第六條規定,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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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五、二手房買賣不過戶能否公證,有哪些相關規定
法律咨詢解答可以對買賣合同進行公證,但是不過戶仍然不是房屋所有人。《公證法》第十一條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證據;(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相關法律規定
《公證法》第十一條
引用法規
[1]《公證法》 第十一條
[1]《公證法》 第十一條
六、偽造房產證如何處罰,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偽造房產證的處罰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如果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
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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