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工費和工傷停工留薪是否可以同時主張
一、誤工費和工傷停工留薪是否可以是同時主張
1、 依據民事領域的填平原則、實際賠償原則精神,在誤工費與停工留薪期工資競合時,如果已獲得誤工費賠償,依就高原則,可就停工留薪期工資與誤工費的差額部分可申請賠(補)償。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二、工傷停工留薪期間公司是否要承擔生活護理費
要付生活護理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工人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工傷工人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本領判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分別等級支付,其準則分別為兼顧地區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的50%、40%或者30%。
三、工傷復發算停工留薪期嗎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工傷鑒定沒有工傷證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四、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后待遇的相關規定是什么?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后待遇的相關規定是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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