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和商標假冒的法律責任,法律依據是什么?
一、商標侵權和商標假冒怎么處罰,有沒有法律依據
商標侵權和商標假冒將會對此進行罰款,一般情況之下如果對于侵犯著作商標權,但是還沒有構成犯罪標準的情況之下,可以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按照非法金額的50%以下侵權所獲得的利潤5倍以下來進行罰款。
二、假冒商標罪中,商標權利人是否有權對商標真假進行鑒定
目前從多個法律規定包括地方性法規來看,國家從法律層面認可注冊商標權利人對商標的真假進行鑒別的權利。其中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關于鑒定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真偽問題的批復(商標案[1997] 458號)規定,“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真偽,應由該注冊商標的合法使用人或者法定檢驗機構鑒定。在雙方鑒定結論不一致的情況下,如果注冊商標合法使用人能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其結論是真實合法的,則應以注冊商標合法使用人的鑒定結論為準。”《關于假冒注冊商標商品及標識鑒定有關問題的批復》(商標案字[
2005]第172號)“在查處商標違法行為過程中,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委托商標注冊人對涉嫌假冒注冊商標商品及商標標識進行鑒定,出具書面鑒定意見,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被鑒定者無相反證據推翻該鑒定結論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該鑒定結論作為證據予以采納。”
三、商標侵權的行為,商標侵權怎么認定
大家可要記清楚。下列五個行為,屬于服務商標侵權行為。1.在相同或者類似服務上,擅自使用與他人服務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服務商標的;
2.在相同或者類似服務上,擅自將與他人服務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為服務名稱使用,并足以造成誤認的;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服務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服務商標標識的;上述行為主要是指偽造、擅自制造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該服務行業所使用的、帶有他人服務商標標識的物品(如餐飲業的餐具等);
4.利用廣告、宣傳媒介或者其他引導消費的手段,擅自使用與他人服務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服務商標,并足以造成誤認的;
5.故意為侵權人實施侵權行為提供場所、工具、輔助設備、服務人員、介紹客戶(消費者)等便利條件的;或者為侵權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帶有服務商標標識的物品等便利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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