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人傷如何解決?其具體規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人傷怎么解決,具體是怎么規定的
發生了交通事故其中有人受傷那么需要第一時間報案,雙方不能夠擺動案發現場,而且要等交警和保險公司到來之后進行勘察,在勘察之后,交警會根據現場的事故來出具一份責任認定書,確定誰是主要責任,然后按照責任的認定進行賠償。
二、處理交通事故人傷流程有什么,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發生交通事故之后,要立即停車,查看傷者的情況,給醫院和警察打電話并通知保險公司,等交警到現場進行調查,確認事故責任,出具認定書,在協商賠償的問題并簽署交通事故的和解協議。
三、交通事故人傷是否必須報警,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人傷不是必須報警,前提是輕微傷。如果受害者是重傷且肇事者存在醉駕、毒駕等這些行為的話是必須要報警的,因為這些情況可能涉嫌違法犯罪,所以必須要進行報警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四、員工發生工傷事故如何處理,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法律分析
員工發生工傷事故的處理流程用人單位將工傷員工送往醫療機構治療;用人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員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攜帶工傷認定決定書、醫療費單據等資料向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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