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如何規定?
一、私人簽訂的協議是否有法律效力,法律規定是什么
私人簽訂的協議只要符合以下四個條件,就可視為具有法律效力1、協議簽訂雙方須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協議簽訂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3、協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規定;
4、協議不違背公序良俗,無損害他人合法權益和國家社會利益的情形。
二、無效合同受訴訟時效限制么,規定是什么
無效合同不受訴訟時效限制。訴訟時效只適用于請求權中的債權請求權,不適用于支配權、形成權、抗辯權。確認合同的無效屬于間接形成權,不適應訴訟時效的相關規定。
三、保密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保密協議的具體規定又有什么
保密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保密協議,是指協議當事人之間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書面或口頭信息,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該等信息的協議。負有保密義務的當事人違反協議約定,將保密信息披露給第三方,將要承擔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保密協議的最主要的作用是保護信息提供方的商業秘密。就算是不簽署保密協議,員工泄露秘密也是會受到懲罰的。那么,保密協議的具體規定又有什么?請看下文
四、在脅迫的情況下訂立的協議是有效協議嗎
被脅迫寫的協議是無效的。
雙方應當在意思表示真實的情況下簽訂協議,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是無效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但是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條,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條
五、在脅迫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是否生效嗎規定是什么
在脅迫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不生效,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條,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條
六、公司設立無效的有什么,有沒有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公司設立無效的有
1、設立公司的主體有瑕疵,如發起人或者股東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設立公司的行為本身存在瑕疵,如創立大會未按期召開、資金未按時足額募集;
3、存在其他導致公司設立無效的事由。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六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