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糾紛解決方法及法律規定
一、承包合同糾紛解決方法包括什么,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承包合同糾紛解決方法包括三種第一種是雙方當事人之間和解或者是由第三方居中調解,達成和解或者是調解協議;第二種是向當地的仲裁機構申請民事仲裁;第三種是向人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狀,提起民事訴訟。
二、承攬合同糾紛的管轄,法律上如何認定
律師解答承攬合同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承攬合同糾紛本質上還是合同糾紛,其管轄法院參照合同糾紛案件確定。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十八條的規定,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
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溫馨提示】遇到相似問題不要慌,點擊咨詢快速找到專業、合適的律師,
1對1深度溝通法律需求,
3~15分鐘獲得解答!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 第十八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四條
三、如何確定分包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分包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分包合同糾紛雖然是工程合同糾紛的一種,但是不屬于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這也就意味著,分包合同不適用于專屬管轄,可以不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四、確認合同無效糾紛訴訟主體是誰,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去法院起訴合同無效,訴訟主體是合同的當事人,就是簽訂合同的雙方,因為只有合同當事人,才有權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是不能提起訴訟的,而合同糾紛包括無效合同糾紛,有效合同糾紛。
五、合同糾紛如何確定管轄法院,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律師解答
發生合同糾紛時,當事人對管轄法院有約定的,由約定法院管轄;沒有約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溫馨提示】遇到法律問題,有81%的當事人第一時間通過搜索與學習基本法律知識來了解問題的可能風險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糾紛,遇到法律問題及時找專業的律師咨詢,點擊咨詢按鈕快速找到最合適、可靠的律師,能夠降低該問題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見法律風險。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