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法29條違章建筑 公路違法建筑該受到什么處罰,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一、行政處罰法29條違章建筑
這個要看具體的國務院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的規定,以上海為例,對經營性單位為3萬,非經營性單位為1000,達到這個數目即應告知當事人有聽證的權利。
二、違建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相關規定是什么?
違建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相關規定是如果要拆除違章建筑需要向行政處罰相對人送達行政決定書。只有送達完畢才能夠進行下一步。當然,這種送達,并不是需要,相對人自己親自簽收,才意味著生效的。
三、公路違法建筑該受到什么處罰,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法律分析
公路違法建筑該受到的處罰是由交通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并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門拆除,有關費用由建筑者、構筑者承擔。
法律依據
《公路法》第八十一條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區內修建建筑物、地面構筑物或者擅自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并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門拆除,有關費用由建筑者、構筑者承擔。第八十二條除本法第七十四條、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外,本章規定由交通主管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權和行政措施,可以依照本法第八條第四款的規定由公路管理機構行使。
引用法規
[1]《公路法》 第八十一條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
[2]《公路法》 第八十二條除本法第七十四條
[3]《公路法》 第七十五條
[4]《公路法》 第八條
四、建筑工程違法分包怎么處罰
建筑工程違法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承包單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因轉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與接受轉包或者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五、違建建筑的行政處罰
違建的行政處罰分為3個步驟(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五章第二節,行政處罰一般程序規定)1、立案調查階段。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違法建筑案件進行受理、查證、調查和認定。查清違法建筑形成的時間、原因、結構、面積、用途,現在的實際占有人或使用人等,是否存在民事糾紛,是否存在同時違反兩個以上的行政法律規范的情形,是否已經行政執法機關查處等。具體程序包括案件受理登記、案件立案審批、現場檢查、現場勘驗、詢問調查通知、詢問調查等。(必須由兩名執法人員到現場檢查,對在建工程,必須立即下達《停工核查通知書》)
2、處理審批階段。調查終結后,承辦人在調查、取證的基礎上,根據淮安市城鄉規劃的具體時間合情合理地確定違法建筑的時間界限,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關文件要求對違法建筑進行準確認定,在5日內提出處理意見,并制作《案件處理審批表》報局法制機構審批;重大或復雜案件需領導集體研究決定;經審批后,承辦人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三十二、四十一、四十二條的規定制作《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向當事人告知有關事項,對于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或聽證情況,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法制機構進行復核,并將復核意見記入《陳述申辯聽證情況處理審批表》。
3、決定送達階段。依據《城鄉規劃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擬作出對違法建設的限期拆除決定,應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領導集體審議決定。承辦人員根據決定,應及時制作《限期拆除決定書》。當事人在收到《限期拆除決定書》后,應當在規定期間內自行拆除違法建筑。(《限期拆除決定書》上作出的限期拆除的期限,按照違法建設體量大小確定合理期限,一般為3-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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