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拾得遺失物原始取得要求有哪些?2. 拾獲遺失物的原始取得方法有哪些?
一、拾得遺失物原始取得的要求有哪些?
1、遺失物的概念。
2、拾得遺失物的法律后果。
3、如果遺失物通過轉讓為他人所占有時,權利人有權要求占有人返還原物或者賠償損失。
二、發現埋藏物是原始取得嗎
一、發現埋藏物是原始取得我國的原始取得包括收益、勞動生產、孳息、添附、無主財產、拾得遺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飼養動物、發現隱藏物、埋藏物、先占、善意取得、沒收、征收、稅收、征用。
二、發現埋藏物的處理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隱藏物,是指埋藏和隱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權歸屬不明的動產,此類物應歸屬于國家所有,在該物上繳國家以后,接收單位應當對上繳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獎勵。
三、發現埋藏物的所有權的原始取得方式
1、無主物是指沒有所有人或所有人不明的財產,主要包括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財產。無主財產出現時,一般由國家取得所有權,死者生前是農村集體成員,如有無人繼承或無人受遺贈的財產,也可由集體所有制組織取得所有權。當然,自然人、法人對于挖掘發現的埋藏物、隱藏物,如果能夠證明屬其所有,而且根據現行的法律、政策又可以歸其所有的,應當予以保護。
2、拾得漂流物、發現埋藏物或者隱藏物的,參照拾得遺失物的有關規定。文物保護法等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遺失物的規定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
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該法同時規定,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六個月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如果發現的埋藏物是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那么就屬于無主物,按照原始取得定義,發現埋藏物是原始取得的一種,而這種不明的埋藏物的所有權是一般由國家取得的,所以發現埋藏物應該按照規定交于國家,國家會根據相關的規定給予發現埋藏物的人一定的獎勵,如果發現埋藏物的人或者其他人能夠證據是自己的,按照政策規定歸其所有。
三、原始取得的根據有什么意思,具體是怎么規定的
原始取得的根據是前一個所有權人有所有權,從而通過一定的法律行為、事實行為取得所有權。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國的公民對財產的所有權取得方式中,此時是可以劃分為兩種類型的,一種是權利人的原始取得,另一種是權利人的繼受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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