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專利權行為的性質和法律規定侵犯專利權利的行為的性質和法律規定
一、侵犯專利權是什么性質的行為,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侵犯專利權是一種民事侵權方面的違法行為。實際上我們國家法律當中對于專利權是有非常確切的保護的規定的,如果侵犯他人所擁有的專利權的話,首先是屬于一種行政方面的違法行為,其次就是也是屬于一種民事方面的侵權行為。
二、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包括什么,有哪些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包括什么?以下情形均專利侵權行為
1、在沒有經過權利人許可的情形下,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產品;
2、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3、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請查看相關法條《專利法》第十一條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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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專利法》 第十一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十一條
三、不視為專利侵權的行為包括哪些,有沒有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專利法》第七十五條規定,不視為專利侵權的行為有
(一)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由專利權人或者經其許可的單位、個人售出后,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該產品的;
(二)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并且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制造、使用的;
(三)臨時通過中國領陸、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
(四)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七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
(一)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由專利權人或者經其許可的單位、個人售出后,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該產品的;
(二)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并且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制造、使用的;
(三)臨時通過中國領陸、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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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專利法》 第七十五條
[1]《專利法》 第七十五條
四、專利侵權行為的種類?
專利權是專利人利用其發明創造的獨占權利,專利侵權是指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實施了依法受保護的有效專利的違法行為。 專利侵權行為的種類1、未經許可制造專利產品的行為;
2、故意使用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
3、銷售、許諾銷售未經許可的專利產品的行為;
4、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銷售、許諾銷售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
5、進口專利產品或進口依照專利方法直接得的產品的行為;
6、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
7、冒充專利的行為。
五、間接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名譽權與隱私權屬于人格權范疇,兩者均以尊嚴性精神利益為客體,從定義上看,名譽權是自然人與法人、非法人組織維護其名譽安全而不受侵害的權利,而隱私權是自然人個人生活自由與保密的權利。由此可以看出,二者之間的區別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首先,二者客體不同。從民法角度而言,名譽權的課題是社會公眾的一般評價;而隱私權則是權利人不愿公開的隱私信息。
其次,侵權方式不同。侵害名譽權的主要行為方式為故意以侮辱與誹謗來減損他人的名譽,前者為以暴力或語言文字等方式毀損他人名譽,如剝光他人衣服、嘲笑辱罵他人等;后者為以語言文字方式捏造有損名譽事實并廣為散布,如宣揚某公司財力虧空、將要倒閉等。侵害隱私權的行為在于非法獲得或未經許可非法公開他人的私人信息。
再次,侵權的后果不同。名譽權的侵犯往往是利用虛假的信息,所以如果查明事實,可以否定虛假的信息,通過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等方式來加以救濟。隱私權的基礎在于其客觀性和秘密性,如果被公開,就喪失了秘密性的基礎,也就不再成為隱私,所以是無法像救濟隱私權一樣的方法來補救。
最后,侵權的構成要件不同。侵犯名譽權實行的是過錯責任,需要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為其構成要件。而對隱私權的侵犯則實行嚴格責任,侵犯隱私權也不一定要以造成精神損害為后果,只要有非法獲得、未經許可而公開的行為,就產生侵權的結果。
侵害名譽權與侵害隱私權最大的差別在于,前者需要捏造事實進行侮辱誹謗,后者是未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披露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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