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續展是否一定要代理?
一、我現在負責商標續展的工作,想問下商標續展一定要代理嗎
并不一定需要代理,但可以代理辦理。根據2013年修改的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二、商標續展辦理需要文件有什么?
在辦理商標續展的過程中需要提交商標續展人確認的商標代理委托書以及續展人確認的商標續展申請書等材料,那么在辦理商標續展時也是需要在期滿前的十二個月內提出申請,如果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及時申請,申請機關單位也是可以給予當事人六個月的寬展期。
三、商標續展在哪辦理手續?
根據《商標法》中的規定,一般申請注冊商標的續展,需要到商標局,而各地主管商標續展的部門可能是各地的市知識產權局。對于提出商標續展的期限,法律中明確規定了,在商標保護期限屆滿之前的12個月,其實就可以開始提出申請了。要是在此期間未申請續展的,那么之后還會給予6個月時間的寬展期,這期間也是允許申請續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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