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所保護的作品應當具 我國有著作權保護,問實用藝術作品受著作權保護的條件
一、著作權法所保護的作品應當具
1、行為犯。也稱舉止犯,是指行為人只要實施了刑法規定的某種行為,即已構成既遂的犯罪。
2、結果犯。是行為人所實施的犯罪行為,必須發生了法定的結果,才構成既遂的犯罪。
3、舉動犯。也稱為即時犯,是指按照法律規定,行為人一著手犯罪實行行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構成要件, 從而構成犯罪既遂的犯罪。
4、危險犯。是行為人實施的犯罪行為,足以造成某種危害結果的特別危險狀態而構成既遂的犯罪。
二、作品的角色受著作權保護嗎,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作品的角色通常不受著作權的保護,但特殊情況下除外,比如作品角色的形象具有完整性,獨創性,并且具有一定的社會知名度,其他情況下作品受著作權保護,但作品當中的角色并不單獨擁有著作權,其他個人和單位創作了同樣的角色,不一定構成著作權侵權。
三、我國有著作權保護,問實用藝術作品受著作權保護的條件
實用藝術作品受著作權保護的條件1.獨創性。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對作品的定義,要構成作品,就必須具有獨創性。獨創性又稱原創性,是指作品是由作者獨立創作的,是作者獨立思考和勞動的產物,即在選擇和安排文字、情節、音符、顏色、畫面、造型等方面是作者獨立完成的而不是抄襲他人的。這就意味著,抄襲而成的作品,因不具備獨創性,所以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2.合法性。作品僅有獨創性尚不足以使其獲得著作權的保護,作品要獲得著作權保護,還必須具有合法性。合法性是指作品的必須是合法的,沒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合法性并非作品的構成要素,但它是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前提條件。
四、著作權法所保護的作品有
取保候審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未被拘留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取保候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如果在此期間有違反取保候審規定的,可區別情形變更強制措施,予以監視居住或逮捕;如果沒有違反規定,取保候審期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措施。所以,取保候審是從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布采取取保候審措施時開始,結束于相關司法機關依法變更或解除取保候審措施時。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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