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誤工費是如何計算的
一、工程誤工費的計算標準是怎樣的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異較大。客觀存在的差異性,決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損害后,其損失的誤工收入會因人而異。
2、計算的依據各不相同。因行業和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業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對于誤工費計算的依據,也是因人而異。
3、具有一定的推繹性。一般而言,應當以受害人在遭受損害前某一時段,能夠正常工作、勞動可能取得收入作為參照或者依據。而對于該時段的可能收入,受傷住院誤工費 也只能根據一定客觀數據,在排除對其收入產生不利或者有利影響因素的情況下,進行推算。
二、目前的工傷誤工費標準是怎么的
由單位按受傷前的月工資標準支付,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后,最長期間不超過24個月。工傷誤工費賠償標準由單位按受傷前的月工資標準支付,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后,最長期間不超過24個月。
三、工程誤工費規定是怎么樣的?
第20條規定的就是誤工費賠償。誤工費賠償過去是按照實際發生的誤工費來賠償,后來按照 《國家賠償法》 的規定,有一個最高限額,最高不超過平均工資的五倍,申請賠償的,應該提供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單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資表和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四、工程誤工費標準,誤工費多少錢一天
根據當事人實際工資損失數額確定,在相關司法解釋中,對于誤工費的計算標準,是根據受害人的收入狀況來決定的,是以受害人有無固定收入為界,分采用兩個計算標準對有固定收入的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對無固定收入的以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為準計算,如果不能證明最近三年,則按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的上年度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平均工資為標準計算。這樣的規定還是比較明確的,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受害人的收入情況屬于事實問題,需要通過證據來進行認定。證明誤工費的證據主要有出院通知單、醫院出具的病休證明、法醫鑒定書、所在單位的誤工證明及出事前三個月工資表。若誤工人員的工資超過了國家規定的納稅的起征點,還應當提交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憑證。治療醫院出具的住院治療與休治時間或法醫鑒定確定的休治時間但評定傷殘等級的,評定傷殘之日前為誤工日期。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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