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是否適用占有改定? 占有改定是否適用善意取得制度
一、善意取得是否適用占有改定?
占有改定不適用善意取得。善意取得適用占有委托物,不適用占有脫離物,占有脫離物是指非基于真權利人的意思喪失占有的物;
比如臟物、遺失物、漂流物、埋藏物、隱藏物等,這樣是為保護受讓人的權利,保護國家利益。
占有改定取得該動產的買受人為所有權人,可以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該動產,任何人不得妨害。
第三人侵奪該動產時,所有權人可以請求返還該動產。第三人損毀該動產時,所有權人可以請求賠償。第三人妨害該動產時,可以請求妨害的預防。
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的財產權利,不得超過被繼承人享有的范圍,被繼承人財產上的負擔也拘束繼承人。
因而所有權人如同直接占有人,不管繼承人是否善意,都可以向繼承人主張物權。在直接占有人為法人時,法人分立、變更的,所有權人可以向分立、變更后的法人主張物權的效力。
二、善意取得適用占有改定嗎
占有改定不適用善意取得。善意取得適用占有委托物,不適用占有脫離物,占有脫離物是指非基于真權利人的意思喪失占有的物,比如臟物、遺失物、漂流物、埋藏物、隱藏物等,這樣是為保護受讓人的權利,保護國家利益。
根據我國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只有通過交付才能發生物權變動的才適用占有改定規則。
《物權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動產物權轉讓時,雙方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
引用法規
[1]《物權法》 第二十七條
三、占有改定是否適用善意取得制度
根據《民法典》第69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規定的存續期間屆滿或者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法人的權力機構決議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登記證書,被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生效時間是2021年1月1日)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69條
四、占有改定能否適用善意取得
1、占有改定不適用善意取得。善意取得適用占有委托物,不適用占有脫離物,占有脫離物是指非基于真權利人的意思喪失占有的物,比如臟物、遺失物、漂流物、埋藏物、隱藏物等,這樣是為保護受讓人的權利。
2、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只有通過交付才能發生物權變動的才適用占有改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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